两名前California Fitness健身教练涉于2012年向女顾客讹称聘请指定私人教练费为5万元,再向公司讹称该私人教练协议书是跟另一男会员签订,藉此串谋诈骗6,000元公司佣金,两人被控两项欺诈罪及一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罪。其中一名被告萧润基早前否认该三项控罪,今于屯门法院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案中首被告潘伟峰早前承认两项欺诈罪,但否认一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罪,并转做控方证人指证次被告萧润基。
裁判官指,转做污点证人的潘伟峰虽有可能为减轻刑罚而歪曲事实,惟其证供能够反映细节,内容亦与其他人证供吻合,故相信他为诚实可靠的证人。
裁判官续指,反观被告萧润基证供多处不合理,例如潘曾向他反映女顾客所购买的课堂节数超出公司规定上限,因而无法登记该项交易,又曾告知他有另一名职员曾冒签订单,惟萧没有作出任何跟进或修改,相信他故意以假文书误导女事主及公司以令他们蒙受不利,故裁定他有关罪名成立;萧闻后随即落泪。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2016年从California Fitness离职,是为了在内地创办健身中心,而其合夥人更曾是California Fitness会员,因欣赏被告为人正直而邀请他加盟创业。辩方又呈上十多封由前任及现任上司、亲友、教会牧师的求情信。
裁判官表示,该三罪乃严重控罪,惟可待索取被告背景报告后再作判刑,将案件押后至本月20日,期间被告须还押。
法庭记者:邱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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