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幼稚園老師於2014年的朋友聚會後,涉被一名初相識男子帶到筲箕灣住所及遭強姦,27歲男教師被控一項強姦罪,今於高等法院開審。
控罪指被告鄧庚濤於2014年9月27日在筲箕灣一單位內強姦女事主。年約28歲女事主今作供指,案發當晚,本來約了兩名男女好友到灣仔唱卡拉OK,但坐下後,陸續有不認識的男子到場,期間事主玩猜枚輸後而被罰飲啤酒,喝約5、6杯後就不勝酒力,其後被告提岀送事主回家。被告於庭上表示「被告話送我返屋企,之前同Y(即女友人) 去銅鑼灣嗰次,都係朋友送我返屋企,我覺得都安全」,又指因當時走路時「搖下搖下」,故被告扶着她離開。
到大廈時,事主感到無力,曾問及「呢度邊度」,被告初時回答「返屋企」,其後再問時則無再回應。
抵達住所後,被告把她推到床上,並指當時「佢插入黎」,而事主有表示「好痛」及「唔好」,但被告則稱「我都未插入去你就話痛」。性交後,事主睡至天亮,而入洗手間時發現紙巾有血。
女事主今作供期間一度泣不成聲,案件將於明天續審。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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