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內地青年接贓洗黑錢 判囚38月 2017-10-27 13:55 警方早前檢獲現鈔、手機及提款卡等證物(小圖)。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電騙集團以「虛構綁架」向長者索取「贖金」,各事主為救親人心切不虞有詐,誤中騙局,唯獨其中一名八十一歲婆婆識破騙局並報警求助,其他事主於本案損失逾三十八萬元,負責「執錢」接贓的19歲內地青年廖錦輝及後被捕,早前於區域法院承認洗黑錢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等共廿三罪控罪,今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8個月。 法庭記者:梁銘姿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高級督察瞞離婚霸宿舍囚半年申上訴 官押後頒判詞 下一篇 財政部在港發美元主權債券 特首:促進人幣國際化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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