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聲稱被內地人員擄走禁錮,並於大腿位置釘上21口釘而形成一個個「十字架」,警方經調查後質疑他報假案,控告他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今於九龍城法院提堂,林子健仍暫時毋須答辯,案件將押後至12月7日,以待控方進一步尋求法律意見,期間林准以同樣條件繼續保釋外出。
控方律師甫開庭即申請將案件押後6星期,以尋求法律意見。代表林子健的辯方律師對於押後案件無反對,惟對於控方一再押後表示不滿,「控方已拖延4個月,唔知仲會唔會有拖延」。又稱對於警方處理手法極度不滿及感到驚訝,指警方遲遲未應辯方申請提供證人供詞及專家報告等文件。
林子健於庭外表示,對於控方一再押後只是「得啖笑,咁咪繼續拉布囉」,並指自己「用緊平靜的心面對無辜、無知、無奈」。他又表示自己攜手杖走路是由於血壓低及易暈,並非因為腿傷或任何傷勢,希望別人看見他依手杖而行時「唔好以為我扮腳痛」。
法庭記者:邱嘉幸
建立時間:14:53
更新時間: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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