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達強拒交非法廣播罰款 遭判財物扣押令 2017-09-15 12:16 潘達強(左)拒交4000元罰款。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民間電台於2012年10月至11月期間,涉嫌在政府總部外無牌非法廣播,成員潘達強早前被裁定五項「藉未領牌的電訊設施發送訊息」罪成,罰款4000元,但潘拒交罰款。案件今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原審裁判官黃士翔指被告堅持拒繳罰款,故判以財物扣押令。 法庭記者:陳詠詩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鄭松泰倒插國旗案 辯方:倒插非實體性受損 下一篇 永升亞洲入主有線首天 趙應春指開會未討論裁員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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