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涉嫌於一班由曼谷回港的國泰航機上,與一名空姐發生爭執,繼而「起飛腳」踢傷空姐,34歲內地婦劉曉曉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被告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罰款8千元。
辯方求情指,當時被告從後推空姐只為引起她的注意,希望她留意自己的待客態度,行為屬一時魯莽。被告身型較大,而空姐較為纖瘦,當時可能「力度大咗」,空姐受傷所屬不幸,而且爭執源於文化差異。事件未有影響空中安全,案中空姐只是輕傷,被告已知錯及不會重犯,亦願意向空姐賠償,以及向國泰致歉。
辯方亦指,被告未婚,已來港經商約3到4年,從沒有刑事案底,而被告居於內地的父親身患重病,「怕再見唔到佢」,望可考慮監禁以外的判刑。
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嚴重在於事件在航機上發生,又稱不接受以文化差異作求情理由,因為相信內地道德教理亦不容以暴力待人。
案情指,被告於本年7月14日乘坐國泰航空由泰國曼谷到港,期間因為空姐態度不佳,繼而與其口角,更以右手推空姐的左肩一下,踢了空姐的左腿2下,空姐驗傷後發現左肩有觸痛及左腳有瘀傷。
法庭記者: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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