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果店前僱員搶劫女店東 判囚28月 2017-09-01 11:44 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油麻地生果店前員工於今年2月27日晚,趁老闆娘預備輸入密碼進入寓所大堂時,強搶她放於手袋內的13萬現金,失手後以辣椒粉向老闆娘臉部撒去,以求脫身,惟最終被途人制服。27歲張志豪早前承認一項企圖搶劫罪,法官今在區域法院指張早有預謀犯事,逐判囚28個月。 法官判刑時表示案情嚴重,被告早有預謀犯案,但考慮被告育有1對子女, 家中的經濟支柱,經濟壓力沉重,逐判囚28個月,並勸誡被告出獄後應改過自身,善待妻兒。 法庭記者:岑詠愛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開學日】運輸署總結 交通大致暢順 下一篇 「瑪娃」稍後或掛1號波 天文台調弱風力東調路徑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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