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案被告:憂被警員再打 警誡供詞「作出嚟」 2017-08-30 13:26 去年農曆大年初一晚發生旺角暴亂後,多人被控犯罪上庭。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去年農曆大年初一晚發生旺角暴亂後,其中十名男子涉嫌掟磚及破壞警車被捕及被控暴動和刑事損壞等共逾十項罪名。第八被告上庭作證時指,警誡供詞上的並不完全正確,因一名警員將其綁有索帶的手提高,並用拳頭毆打他的胸部。即使文件上有寫錯字,亦未敢指正,因為害怕再被人打。12條有關案件的答案亦「作出嚟」,稱怕被再打。 法庭記者:李芷恩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向沙田翠湖花園索3100萬工程費 涉圍標公司申請簡易判決 下一篇 旺角日式食肆遭爆竊 損失10多瓶清酒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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