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9被告續審 警司:71歲被告「龜速」奔跑被制服

2017-06-08 17:07

去年農曆大年初一深夜旺角暴亂,其中9名被告被控暴動等罪,案件第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 案發時為港島衝鋒隊處理警司的陳偉基於庭上指,當時凌晨2時收到上司電話,指示他到暴動現場防守豉油街,不要讓暴徒衝出彌敦道。陳於凌晨4時到達現場,看到當時有約30、40人在擲玻璃、磚等物件,約1小時後警方防線開始後退,情況亦告嚴重,陳形容當時暴徒所擲的物品像「落雨」一般密度高。 陳續指自己當時被一塊磚頭擲中左耳後腦位置,使其有一至兩秒感到「暈暈地」,但他堅稱自己當時的視線及觀察並沒有因此而受到影響。 陳又指,當時眼見暴徒擲磚情況愈趨嚴重,而同僚所持的盾牌亦未能夠保護全身,心中出現了「反守為攻」4字,他繼而走到警方防線後方,看到當時有4名人士在擲磚,陳即衝出防線去追捕他們,他形容其中一名人士年紀較大,當時以「龜速」的速度奔跑,故成功追截並制服了該人士,並將其拉入警方防線內,該名人士正是本案年屆71歲的被告陳和祥。 陳其後發現警員黃樂安血流披面,失去意識,而陳當時試圖令他恢復知覺惟失敗,陳指現場已漸趨平靜,否則黃或會遭受生命危險。陳送黃上救護車到醫院後,自己亦到瑪嘉烈醫院接受治癒。根據醫療報告,陳的後腦有約2厘米長的傷口並縫了4針,其左手無名指及中指骨折,被證實有1%的永久傷殘。 陳下午繼續作供,指當他衝出防線試圖追捕4名人士時,他們已「鳥獸散」,而被告陳和祥因「走得麼」而被其制服。陳又指其後現場情況平靜了約半小時。 港島總區衝鋒隊第二小隊警長連建國指,當晚警方防線曾嘗試向西洋菜南街方向推進,但因集結人士人數衆多而撤回。連指後來看到沒有任何裝備的處理警司衝出防線,故拿著盾牌緊隨其後以作保護,亦有協助警司制服被告陳和祥。案件於明天續審。 法庭記者:梁銘姿 建立時間:12:17 更新時間:1707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