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衝入公民廣場一案,改判入獄六至八個月,引起社會極大爭議。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定國出席電台節目時指出,社會的熾熱討論是理所當然,但希望內容可以理性及客觀;強調律政司的權力亦非「無限大」。
林定國批評,部分針對法官是否失去獨立性,或質疑法官的誠信等言論是嚴重的指控,偏離法理的原則及證據。他希望,社會要邏輯分析這些指控是否有充分理由,更應了解法官判案是否有法律理據作支持,之後才去推測法官是否受不正確動機所影響。
至於本案中的法官楊振權,被揭曾出席建制派的活動,林定國認為法官受誓詞及法官守則所規管,相信他入職時已明白要不偏不倚,不能讓其他因素加入判案理由中。
他續指,法官因職責所在不方便公開解釋背後的法律理據,所以解釋法律理據的責任則落入兩個工會,以及律政司身上。
他明白律政司是政治任命的官員,卻要有獨立的檢控決定,或會令社會抱有懷疑,但他重申法庭會就每件案的理據作出判斷,有能力防止任何人,包括律政司濫用法律程序,作出惡意性、不正確的指控;「律政司的權力唔係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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