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銀行女櫃員陳靄婷早前在巴士上,著六旬老婦讓開以便下車,卻嫌老婦動作緩慢而把她推倒,女巴士司機看不過眼下車追截,糾纏間遭對方狂踢。被告早前承認普通襲擊及襲擊他人致受傷兩罪,裁判官稱被告以往行為良好,又呼籲公眾「唔好再公審有悔意同知錯嘅年青人」,今在觀塘法院判處社會服務令100小時及向兩位事主各賠償5000元。
辯方求情指,被告父母今陪同她出庭,而被告的感化及社服令報告正面,是孝順女,沒有案底,她有悔意,希望改過自新。辯方又指被告主動要求向事主作出賠償,今次屬單一事件,不會重犯。
裁判官判刑指,根據報告內容,案發時被告同住的祖父病危,相信被告當時焦慮,而其祖父其後離世,相信被告更加焦慮和心急。被告以往行為良好,呼籲公眾「唔好再公審有悔意同知錯嘅年青人」。
案情指,被告陳靄婷與涉案老婦及女巴士司機互不相識,案發時老婦坐在被告旁邊,期間雙方因被告的袋子佔去了老婦座位的一半而爭執,其後巴士到皎田(村)站,被告準備下車卻嫌老婦動作緩慢而推其肩膊,致令老婦跌倒在地。女巴士司機不齒被告行為而追前截停被告,卻反被襲擊,兩名事主其後送院,事件中亦有乘客目睹整個案發過程。
被告被捕警誡下否認襲擊老婦,更稱「可能係我個袋撞到個阿婆」,又否認襲擊女巴士司機,指「佢扯住我,我先反抗,我無打到佢」,其後被告在另一錄影會面中則保持緘默。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1037
更新時間: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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