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匙潛入同學家 中六生否認盜竊及入屋犯法
2017-07-10 15:00
去年在九龍塘一所中學就讀中六的男學生,涉趁同班男同學外出午膳,偷取男同學寓所鎖匙並潛到對方寓所,惟遭返家的同學母親發現。案件今在區域法院開審,被告梁鏗否認盜竊及入屋犯法兩罪。表示與被告是普通朋友及同班同學的受害男同學,供稱沒向他人透露過其地址,亦不清楚為何被告會到其家中。 受害男同學彭權立供稱,案發當日早上下課後他便一直在學校自修室温習,期間將書包放在身旁的坐位上。被告約11時進入了自修室並坐在他前方,至午飯時間他與其他同學相約午膳,曾邀請被告一同午飯,但被告稱要回家而拒絕。當他飯後回到學校,卻在操場跑道再見到被告,被告指因他遺漏了物品在學校,他沒有為意,繼續返回自修室温習。
至下午3時許,他接到媽媽的電話,指有身穿其學校校服的男子進入了他們家中,自稱姓黃,就讀中五。因他不太認識中五的學生,便叫母親先報警,回到家卻看到該男子是被告。他於盤問下亦表示知道警方在被告的書包中找到一張載有同學地址的紙張,但指該紙張應是由老師保管的。 而男同學的母親余淑琴指,當日她於午飯時間回家,看到虛掩的木門上掛有兒子的鎖匙,以為兒子已回家,遂進屋呼喚他,但無回應。當她走到兒子的房間,卻發現床上似有人蓋着被子躺在床上。她用力拉起被子後,發現穿校服、皮鞋、背書包的被告在兒子床上,便質問他是誰,為何有她家鎖匙,被告自稱是其子的同學,指彭給他鎖匙並在樓下等待。被告其後又指自己是在校園拾到鎖匙想拿回來給她們,但他說話吞吐不清,而她致電詢問兒子,其子卻表示沒有將鎖匙給予他人,更發現自己遺失了鎖匙,最終母子倆決定報警,後她查看家中發現未有損失。 法庭記者:黃顯晴 建立時間:1356 更新時間: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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