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過百次定罪紀錄的39歲中年散工,涉利用中學生的同情心,於去年6月出獄短短4天後,又在柴灣、油塘、九龍城、大圍等港九新界各區,向12名中學生訛稱將銀包及手機遺留在的士,但趕著見客或害怕家人發現等藉口行街頭行騙,成功騙走多部電話及現金共約5萬元。
被告李偉雄今在區域法院承認12項盜竊罪,法官押後判刑至7月7日,期間索取心理及精神科報告。
辯方求情指,被告學歷至中一程度,當散工每月約4000元收入,家中只有一個妹妹,惟對方已於4年前跟他斷絕聯絡,他只能當流浪漢。辯方又指被告自稱有精神問題,需每日服多種藥物,惟他看病逾5年都不知道自己患甚麼病,要求法庭為他索取精神科報告。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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