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涉違《商品例》 事主指職員改價錢沒解釋細項 2017-07-10 17:23 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續審。 Previous Next 美麗華旅行社及其副總經理被海關檢控,指他們於前年四月的兩天內,向顧客隱瞞阿聯酋航空減收燃油附加費,令致該四名顧客作出交易決定,兩者均違反了《商品說明條例》,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續審。 事主莫建東於庭上供稱,前年與9名人士報名美麗華旅行社出發前往意大利旅遊。莫指職員曾打電話告知收費改為「一口價」,由本來的19999元降至19173元,又指當時到美麗華交尾數時,職員沒有向其解釋有關價格細項。莫於辯方盤問下亦承認當時見價格下降,會繼續參加旅程。 法庭記者:梁銘姿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公司董事拖欠強積金判囚21日 成首宗董事判監個案 下一篇 吳文遠涉披露廉署受查人資料 官下令不得與3證人聯絡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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