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匙潜入同学家 中六生否认盗窃及入屋犯法
2017-07-10 15:00
去年在九龙塘一所中学就读中六的男学生,涉趁同班男同学外出午膳,偷取男同学寓所锁匙并潜到对方寓所,惟遭返家的同学母亲发现。案件今在区域法院开审,被告梁铿否认盗窃及入屋犯法两罪。表示与被告是普通朋友及同班同学的受害男同学,供称没向他人透露过其地址,亦不清楚为何被告会到其家中。 受害男同学彭权立供称,案发当日早上下课后他便一直在学校自修室温习,期间将书包放在身旁的坐位上。被告约11时进入了自修室并坐在他前方,至午饭时间他与其他同学相约午膳,曾邀请被告一同午饭,但被告称要回家而拒绝。当他饭后回到学校,却在操场跑道再见到被告,被告指因他遗漏了物品在学校,他没有为意,继续返回自修室温习。
至下午3时许,他接到妈妈的电话,指有身穿其学校校服的男子进入了他们家中,自称姓黄,就读中五。因他不太认识中五的学生,便叫母亲先报警,回到家却看到该男子是被告。他于盘问下亦表示知道警方在被告的书包中找到一张载有同学地址的纸张,但指该纸张应是由老师保管的。 而男同学的母亲余淑琴指,当日她于午饭时间回家,看到虚掩的木门上挂有儿子的锁匙,以为儿子已回家,遂进屋呼唤他,但无回应。当她走到儿子的房间,却发现床上似有人盖着被子躺在床上。她用力拉起被子后,发现穿校服、皮鞋、背书包的被告在儿子床上,便质问他是谁,为何有她家锁匙,被告自称是其子的同学,指彭给他锁匙并在楼下等待。被告其后又指自己是在校园拾到锁匙想拿回来给她们,但他说话吞吐不清,而她致电询问儿子,其子却表示没有将锁匙给予他人,更发现自己遗失了锁匙,最终母子俩决定报警,后她查看家中发现未有损失。 法庭记者:黄显晴 建立时间:1356 更新时间:1500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