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車工因貪玩而19次用未插入電話卡的手提電話報假案,浪費香港政府公帑及警力,被控19項浪費警力罪。被告早前認罪,辯方呈上心理報告及兩份精神報告,顯示被告有精神病,建議接受治療。裁判官接納報告,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其入院3個月接受治療。
案情指,38歲被告高志健於今年6月間,19次使用未有插入電話卡的電話,向113求助電話報稱黃大仙上邨多個地點有人暈倒、打架、發生火警、強姦、有人企圖入屋犯罪等案件,惟警察到場後發現為虛報。高被捕後,於警誡下承認自己因貪玩,「只係想睇下警察嚟唔嚟」,而虛報案件。19次虛報案件共浪費香港政府約5800元。
法庭記者:李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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