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獨留兩狗10日斷糧水 判囚2月沒收狗隻

2017-06-30 16:18

私人助理涉今年2月獨留2隻飼養逾10年的貴婦狗於一單位10日,期間斷水斷糧。地產經理收到單位發出臭味的投訴後遂上門查究,發現單位內衛生惡劣,兩狗倒於籠內,遂報警處理。被告承認殘酷對待動物及沒有牌照管有狗隻兩罪。辯方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指,被告於去年離港時委託同行代為照顧狗隻,但同行其後失聯。裁判官表示不採納被告解釋,判監2個月,剝奪被告對貴婦狗的擁有權。 裁判官香淑嫻原本希望聽取進一步證詞,但被告陳思哲於休庭後不肯出庭作供。裁判官表示,不採納被告說詞,認為被告於1月時已知其友人沒有繳交租金,理應推斷到友人沒有照顧狗隻。又指斥責陳沒有盡作為狗主的責任,因案情嚴重,狗隻被發現時已奄奄一息,環境及狗隻健康情況均駭人,故判監2個月,剝奪被告對貴婦狗的擁有權,同時拒絕被告的上訴申請。 辯方今早於庭上作進一步求情時指,37歲被告於去年11月已支付一名旅遊巴司機同行1萬8千元,作為照顧狗隻及代繳租金的費用,並每星期致電同行2至3次確認狀況。但到今年1月時,同行突然失聯,其後一直疏忽照顧其狗隻,而干犯控罪。 案情指,37歲被告陳思哲為私人助理,其租住單位的負責地產代理於今年1月因被告欠租而聯絡被告,惟被告稱自己不在港。2月代理收到多個關於該單位的投訴,遂上門並揭發事件。 法庭記者:李芷恩 更新時間: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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