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早前入稟指控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及警察總部,在太子警察遊樂會舉行超過500人參加、而事前未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郭申請法援,但一直未有回覆,將入稟高院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法援署署長不能再拖延2月27日申請法援的決定,因已超過120天還未回覆,質疑署方行政失當。郭指法援署應向市民承諾,在提出申請後90天內回應批准與否,以符合市民合理期望。郭表示法援署昨回覆,反對他申請法援,因他不是該集會的持分者,根本沒有資格覆核,郭反駁指是無理取鬧,他不覺得自己濫用司法程序,即使不批法援也會照樣履行憲法權利。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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