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思覺失調的前港大商學院助理教授寄出多封電郵,恐嚇時任香港大學校長馬斐森,內容指香港大學欠其15萬億元,神指派她來收債,又要求馬斐森委任她成為校長,若然拒絕即屬違反神的旨意,會遭受神的懲罰甚或遭受死亡;前助理教授又同樣以電郵恐嚇單位業主,指自己受神的旨意進行強制收樓,若然不從,業主及其家人必會死亡。前教授今於東區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下令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12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祝文婕已在小欖醫院接受長達11個月的精神治療,現已痊癒,故判處被告自簽守行為,期間不得干犯刑事罪行。
法庭記者:梁銘姿、李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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