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婚禮服務公司負責人湯啟文,前年二月至去年一月間涉承諾會提供租車、化妝、攝影錄影等服務而收取19名新人合共約16萬港元,但最終卻未有提供相關服務而被海關檢控。56歲被告湯啟文被控「要約向消費者提供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服務」共19項控罪,今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18項罪名不成立,第19項控罪「就消費者作出構成不當地就產品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罪名成立。裁判官押後判刑至6月20日,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裁判官亦批准辯方申請着18項控罪的訟費。
裁判官接納事主、公司職員、生意夥伴等證人的證供,但認為被告在於首3項控罪中,已向涉事三對新人提供絕大部分的服務,而且令顧客滿意。被告公司一直如常運作,只是在1月8日發生顧客上門與被告理論的突發事件,後致顧客未能取得婚照;而第4至18項控罪中,同樣是因1月8日的突發事件,後令公司經營困難,終致結業,指法庭未能推論顧客在購買服務時,被告已知不能在合理時間提供服務。
而第19項控罪發生在去年1月8日之後,事主向被告購買租車服務時已知公司的狀況,故無合理理由相信他能提供服務,已構成不當地接受付款。即使被告稱他曾盡力尋求解決方法,只是與其他公司商討接手事宜卻未能成事,惟裁判官指被告亦應與事主保持聯絡,及為其提供解決辦法,而不是默默無言令事主只能在婚禮前一天發現公司已結業。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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