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9999元賄銀行職員開戶口 製造公司董事還押下月提訊

2017-06-07 17:38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製造公司董事,控告他涉嫌以一部手提電話及兩次以一筆9999元人民幣的賄款行賄一名銀行職員,以協助他為其公司開立戶口。被告今日被帶往粉嶺裁判法院應訊,被告今日無須答辯,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將被告還押懲教署至本年7月14日再提訊。 55歲的趙更連,是中國(香港)黃崗國際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黃崗國際)唯一董事兼股東,昨晚被控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被告於案發時為黃崗國際的唯一董事兼股東,該製造公司在香港註冊。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今年一月四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銀行)一名職員提供一部手提電話,作為協助他以黃崗國際的名義在滙豐銀行開設公司銀行戶口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今年2月10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以相同目的向該滙豐銀行職員提供一筆9999元人民幣的賄款。 餘下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今年2月11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以相同目的向該滙豐銀行職員再次提供該筆9999元人民幣的賄款。該名滙豐銀行職員每次均拒絕被告的要求。他其後向銀行管理層匯報有關事件。 法庭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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