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大角嘴幼園外徘徊持刀刮樹 兩證供矛盾男子脫罪
2017-06-06 12:24
中年巴基斯坦籍男子涉於今年4月在大角嘴的協康會康苗幼稚園附近持餐刀徘徊,在警誡下稱於垃圾站拾餐刀,打算切火龍果。巴漢否認遊蕩罪,經審訊後,今於西九龍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控方兩名證人即幼稚園校巴司機彭啟明和拘捕被告的警員,其證供清晰並經得起盤問考驗,均盡力描述事發的實情,但是兩人的證供有矛盾,法庭不能肯定司機所指的上午持刀疑犯,是否下午所見的疑人,以及是否是警員截查的被告為同一人,即使極度懷疑被告早上8時曾持刀在案發現場附近出現,但考慮有關證供疑點後,裁定被告無罪。 被告Raja Ibrar Hussain被指於今年4月5日早上持生果刀,在幼稚園後門外的休憩處持刀劈、拍打和刮樹,同日下午再在校外附近徘徊。 法庭記者:蕭佩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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