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新葵興廣場的茗苑宴會廳,以螺肉充當鮑魚,出售88元的「鮑魚福建炒飯」遭海關探員去年8月放蛇光顧揭發事件,其公司代表今求情時稱是為了「慳皮」才以螺肉充當鮑魚,被判罰款5,000元。不過,酒樓經理王先生接受訪問時就表示,酒樓指定「鮑魚福建炒飯」是使用孔雀南非鮑,相信今次事件是新聘用的廚師可能「搞錯咗」、或方便才使用螺鮑片代替。
王先生又指,事件發生後,為免影響店舖招牌,酒樓已經將涉事的廚師辭退。他就事件對食客致歉,但強調酒樓老闆周先生對事件毫不知情,直至海關放蛇才知悉事件。
涉案的茗苑宴會廳,由鵬福企業有限公司經營。公司被控「供應/要約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其公司代表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求情稱是為了「慳皮」,被判罰款5,000元。裁判官指希望被告汲取教訓,「營商要老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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