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單位太細取消交易改買大屋 女業主申退稅被拒提覆核

2017-05-02 17:54

自稱香港市民馮紅岩日前入稟高院,要求司法覆核稅務局的決定。馮紅岩指於入稟狀指,在15年7月與上市公司九龍建業(00034)旗下的福騰投資有限公司,先後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合約,購買香港堅尼地城加多近山一個單位。馮在一個月後,希望要一個面積更大的單位,於是再決定以3748萬買入加多近山的1000平方呎單位,也先後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合約。馮紅岩取消買細單位的交易後,引用退稅機制,要求稅務局退回新單位的一半從價印花稅,但被稅務局拒絕,故入稟提請司法覆核。 馮紅岩指首個單位是加多近山40樓D室,面積413平方呎,另一個單位是51樓A室,面積1049平方呎,最終把千呎單位成功入手,據《印花稅條例》她為買樓的交易支付了318萬從價印花稅,而在9月簽約取消了購買40樓D室的交易。馮紅岩續指,於去年6月申請退回新單位的一半從價印花稅,約159萬港元,但被稅局拒絕,指申請人的細單位未經轉售,故不符合退稅資格。馮認為該取消細單位交易的合約,包含了買賣的定義,故情況屬先買後賣,理應可獲退回一半從價印花稅。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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