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林偉光(四十九歲),涉嫌於去年在診所內先後三度非禮助護,及後被控三項猥褻侵犯罪。林早前已否認控罪,今在東區法院被裁定三項罪名成立。裁判官斥被告一再為滿足個人私慾而踐踏女性尊嚴,將被告判囚4個月。辯方提出以現金10000元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法庭接納。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與事主是從屬關係,而從案情可見,被告對事主的侵犯非單一事件,在首次犯案後約一個月仍再次對事主拍胸及臀部,即使是隔衣觸碰1至2秒,情節亦非輕微。同時又指被告因傳媒報導其案件對他造成壓力,生意大減亦是咎由自取,非求情因素。
辯方求情指,被告出身中等家庭,於英國劍橋大學修讀醫科,後到澳洲進修及實習,1995年在香港成為執業醫生,惟被告的案件經傳媒報導,其口碑大受影響,即使將來能繼續執業,生意亦會受影響,某程度上已是很大懲罰。
辯方又呈上多封求情信,指被告是專業、負責任的醫生,為人正直有禮,又熱心公益,無論對家人、朋友、或病人都很好。辯方續指,本案是單一事件,希望法庭可考慮判處罰款或社會服務令。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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