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再下一城,在審計報告連番向社署等多個部門監管慈善機構籌款活動監管不力發炮。
審計署指,享免稅的慈善機構數目急速擴張,由06年3月的4 435間,增至16 年9月的8923間,十年間在《稅務條例》下享免稅慈善機構,增幅達一倍。在2005年至2014年度獲准扣稅的慈善捐款增幅,亦超過一倍。
審計署發現,在互聯網募捐 、公眾地方當面游說定期捐款,卻是「無王管」。地政總署去年接獲的252宗暫時佔用多區未批租土地申請中,有194 宗 (77%) 是為了在公眾地方當面游說簽署直接付款授權書以作定期捐款,並涉及18個申請者,只有 33%、6 個已採用社署的慈善籌款活動最佳安排參考指引。去年4 月已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鑑於這種籌款形式漸流行,可涉巨額款項,政府應研究有何方法規管這些活動。
社署在04年至16 年9月間接觸961間慈善機構,推動他們採用參考指引。因有近9千間免稅慈善機構,審計署建議社署,可考慮尋求相關決策局、部門協助,令籌款最佳安排得到更廣泛認同。
審計署亦發現社署自06 年 9 月檢討參考指引成效後,再無檢討,更沒有對互聯網、社交媒體籌款活動提供更多指引。
審計署更批評,現時針對籌款監管,缺乏一站式服務,慈善機構須就同一涉及街頭販賣的慈善籌款活動,向食環署、社署和地政總署申請批准,令規管工作重疊,令慈善機構衍生額外工作量造成不便,有機構因沒徵得所有批准而違法。
在去年1月至9月期間,社署為在公眾街道進行的販賣活動發出42張公開籌款許可證,其中15 間(36%)獲發許可證的機構,沒有向食環署申請豁免領取臨時小販牌照。3個部門有需要考慮提供一站式服務精簡審批工作。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