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顧問於去年9月15日偕同事乘的士到銅鑼灣波斯富街,下車時車門撞到途經的海關督察,督察涉掌摑顧問左臉頰,同事跟督察理論時,督察再涉出言恐嚇同事「你再咁多事,就打X埋你,關你X事」。否認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兩罪的海關督察今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0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心理及兩份精神科報告,以決定醫院令是否適合被告。期間被告需還柙小欖。
裁判官信納證人的證供,認為被告辯稱他當時是輕撫事主面部「測試」事主是否清醒的說法荒謬,而他當時非胡言亂語、非情緒失控,其目的是要兩事主受驚,故裁定兩罪罪成。控方透露被告曾有一項暴力定罪紀錄。
裁判官其後多次問及被告是否有任何求情說話,被告只多次強調自己完全沒有干犯有關控罪,不需求情。裁判官又指被告於去年11月有一項暴力定罪紀錄,顯示他在短時間內干犯了兩次暴力案件,而被告在紀律部隊中擔任的職級不算低,情況令人相當擔憂,他在審訊期間及今日的表現更令法庭關注他精神是否正常。
而當被告聽畢裁判官將他還柙後,仍繼續向官詢問覆核本案事宜,裁判官最終打斷被告並對其他說「可以入去休息吓」,被告遂問「邊度休息?」,裁判官回答說「小欖囉!」。
法庭記者:黃顯晴
建立時間:14:59
更新時間: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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