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政府與兩家電力公司簽訂新一份《利潤管制協議》,將准許回報率由現時的9.9%,下調至8%,新協議為期15年,在18年10月後生效,至2033年結束,強調如其他因素不變,新協議下電費減幅將高於5%,只考慮准許回報率下調的估算,希望給市民作參考,並不認為政府的說法與電力公司有矛盾。
黃錦星出席一電台節目時再重申,是假設在其他因素不變下,回報率下調可帶來超過5%的電費減幅,惟實際電費取決於兩電屆時固定資產淨值及其營運成本等因素,新燃料組合要求兩電增加使用更清潔、但較昂貴的天然氣發電,亦將為電費帶來重大壓力。8%的准許回報,是在顧問報告建議範圍內,強調日後兩電更新環保新機組時,必須經過政府審批,政府亦會要求兩電在適當時候,提交5年計劃,評估未來5年電價。
他又透露,政府未來會以優惠上網電價,鼓勵大型屋苑和商廈自行引入再生能源發電,但強調政府不傾向提供補貼,以免扭曲電力巿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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