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14年確診患上血癌的46歲男子連穗文接受化療後,需定期覆診檢查,惟院方漏發了其中一次覆診紙予連,連其後因感頭暈而送院治理,未幾情況轉差,經搶救後仍告不治。死因裁判官嚴舜儀今就法律觀點向陪審團作出指引。陪審團裁定死於意外。
今次事件的陪審團由4男1女組成。嚴官提醒陪審團,不論裁定死者是死於自然、不幸或意外,都不能作令人覺得是對民事法律責任問題的決定,或是裁定死者死因是因為人為疏忽造成。
陪審團其後就事故作出一項建議,指醫院應增設電子化病人識別系統,用作識別病人病情的緊急情況,並顯示必須的治療安排,而該警示需不停重覆。
陪審團另亦有建議由醫生直接為病人作預約安排及加強文員理解排版能力。嚴官對此作出建議,指醫生處理病人忙碌,故設有分工程序,而且無證供顯示文員是否懂得閱讀排版,而且亦沒有要求他們需要閱讀排版,故希望陪審團所作的建議是建基於證供之上,要切實可行才能令建議落實,陪審團於再商議後決定撤回以上建議。
嚴官於庭上感謝陪審團替死者之死找出結論,並為工作系統作出建議,亦相信陪審團撤回建議是因為滿意現在已經改善的工作系統。嚴官又向遺孀致以深切慰問,指明白作為一家之主要一個人照顧3名子女是不容易的事,寄語遺孀往後要保重。遺孀亦感謝法官為其丈夫之死查出明白來。
法庭記者:梁銘姿
建立時間:1130
更新時間: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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