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自決藍色起義」兩名成員及獨立音樂人涉於2013年七一遊行時,衝擊警方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軒尼詩道東行綫防綫,各就兩項非法集結罪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3人不服提出上訴。高院法官張慧玲原本決定委任一名資深大律師(special advocate)閱讀涉案70多頁及3份警方文件,但由於事件經過一年仍原地踏步,故張官重新決定先自行閱讀有關文件,星期四書面通知需否委任獨立律師,若毋須委任則會在4月25日就上訴案開庭。
3名上訴人為鍾健平(34歲)、陳梓進(28歲)、獨立音樂人黃俊珏(34歲)。涉案3份警方機密資料包括港島總區指揮官行動指令、灣仔警區指揮官行動指令,以及七一行動後的檢討報告,另外還有匿名者提供的70多頁補充文件。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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