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錢付車費縱火燒的士 被告還柙小欖待精神科報告 2017-03-27 13:06 Previous Next 男子疑因無錢繳付的士車資,以天拿水縱火燒車而下車逃跑。的士司機不察車上起火,只顧立即追趕男子,惟在成功制服男子後,回頭驚覺的士正在焚燒,最終的士被燒至只剩支架,停泊在的士前的私家小巴亦被火勢波及。被告陳煥明及後被控一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今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10日判刑,期間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了解被告的精神狀態,被告需還柙小欖。 庭上透露,被告疑有冰毒依賴的問題。辯方求情則指,被告坦白認罪,案件中無人受傷,惟被告是無力對的士車主作出賠償。 法庭記者:黃顯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城市售票網 明推出加強防偽新門票 下一篇 天氣回暖後遇冷鋒 周五24度跌至16度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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