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討論當局建議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提高物業管理的透明度,打擊圍標情況。多位議員歡迎修例但認為阻嚇力仍不足,相信在實際執行時亦可能會遇困難。委員會稍後會安排公聽會,聽取公眾意見。
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表示,要修例落實建議,需要較長立法時間,局方同意在修改立法前先做行政措施,推動落實建議。當局也會在業主大會前,提供會前資訊服務,以及聘用退休法官就業主大會紛爭在提交土地審裁處處理前,作訟裁工作。
民政事務局建議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提出34項建議,提高物業管理的透明度,打擊圍標情況,包括提高大型維修工程的門檻,將通過議決法定人數由一成增至兩成,加強監管授權書制度和引入更多刑事罰則,加強阻嚇力。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謝小華表示,當局會平衡工程大小的定義及會議所需的法定人數,以保障業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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