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來論│盧文端│中央為何不能信任支持曾俊華參選特首?(五之一)

2017-03-24 18:14

今次特首選舉,香港社會的一個突出關注點,就是作為參選人的曾俊華是否得到中央的信任支持?現在最大的問題在於,明明是中央不能信任支持曾俊華參選特首,曾俊華本人對此也心知肚明、一清二楚,但他卻一而再、再而三說「中央沒有理由不信任他」,並以擔任多年主要官員以至「習握手」作為「有力例證」。有些市民乃至選委也信以為真。接近中央高層的權威人士認為,有必要讓香港市民了解真相:中央為何不能信任支持曾俊華參選特首。 權威人士解釋,中央對一個人能否擔任行政長官的信任,是一種極高層次的政治信任。曾俊華在反「佔中」等大是大非問題上和涉及內地與香港關係的問題上不講原則,躲躲閃閃,討好迎合反對派甚至激進分離勢力,工作上不配合甚至刁難梁特首,而且「懶散無為」,缺乏擔當精神和駕馭複雜局勢的能力,中央政府通過各種渠道均瞭如指掌,曾俊華的表現已經影響到中央政府對他的信任。更為重要的是,曾俊華在向中央表達參選意向、中央明確表達不支持態度後,竟然不聽勸阻執意參選,變成一位與中央「對着幹」的政治人物,中央更不可能信任支持。 權威人士明確表示,中央今次特別單獨列出「中央信任」的標準,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不管曾俊華是主動還是被動,其已經被外部勢力和香港某些勢力選擇作為他們的政治代理人和利益代表,與建制派支持的參選人對決,令今次特首選舉變成一場爭奪香港管治權的政治較量。曾俊華事實上已經站在了中央的對立面,中央怎麼可能信任支持他?如果說,中央過去對曾俊華還有作為特區主要官員的某種信任的話,那麼,現在連這種低一層次的信任也失去了存在的基礎。 一、中央為何今次特別強調「信任」標準? 在今次特首選舉中,「中央信任」的問題受到特別的關注,一個重要原因是中央對特首人選的標準,單獨列出了「中央信任」這一條。 記得上一任特首選舉之前也就是二○一一年七月,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在會見香港工聯會訪京團時,提出了行政長官應具備的三個條件:愛國愛港、有管治能力和港人接受。當時,「中央信任」包括在「愛國愛港」標準之中。在今年一月一日《紫荊雜誌》刊登的專訪中,王光亞提出了行政長官人選的四個標準:「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港人擁護」。面對今次特首選舉,中央為何單獨列出「中央信任」的標準?據了解,原因有三: 第一,「愛國愛港」與「中央信任」既有聯繫又有區別。 過去,中央講三條標準時,是將「愛國愛港」與「中央信任」合二為一,或者說,是將「中央信任」包括在「愛國愛港」之中。事實上,「愛國愛港」雖然說是「中央信任」的政治基礎,兩者聯繫緊密,但卻不能簡單等同。這裡所說的作為特首標準的「中央信任」具有特定的含意,是專指中央對一個人能否擔任香港特區最高職位的信任,是一種極高層次的政治信任。香港的絕大多數市民都愛國愛港,中央也多次明確肯定「泛民」中的大多數是愛國愛港的。可見,愛國愛港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中央信任」卻具有嚴格要求的特定範圍,並非所有愛國愛港的人都可以得到中央信任擔任行政長官這個香港特區最重要的職位。因此,有必要將「中央信任」的標準單獨列出來。 第二,香港形勢發生重大變化,凸顯特首人選必須得到「中央信任」。 在開始幾任行政長官選舉產生的過程中,中央沒有特別公開提出行政長官人選的條件,到現在逐步明確四項標準,是香港實踐「一國兩制」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所決定的。 今天的香港,回歸祖國已經二十個年頭,「一國兩制」實踐和社會經濟發展正處在矛盾的多發期,不僅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矛盾凸顯,經濟發展面臨諸多困難,而且社會環境極度政治化。違法「佔中」、旺角暴亂、「港獨」肆虐,既是挑戰特區政府,也是挑戰中央。有人甚至形容香港進入「政治決戰階段」。下一任特首面對的挑戰之嚴峻、複雜,非同一般,既要有解決香港社會深層次矛盾的承擔和能力,又要有「堅決維護國家統一,保持社會政治穩定」的堅強意志。因此,主管港澳事務的張德江委員長在出席港澳地區全國政協委員聯組會時提出明確要求:下一任行政長官必須要有強烈的擔當精神和駕馭複雜局勢的能力,能夠得到中央的充分信任。 值得留意的是,王光亞二○一一年提出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三項條件後,「泛民」人士立即表示「不滿」,要求中央「避免干預」。中央今次明確論述特首人選的四個標準,「泛民」人士不僅沒有表示異議,反而與其他政界人士一起紛紛猜度,新一任特首必須為「中央信任」的特殊意義。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香港社會理解和接受「中央信任」對於未來行政長官人選的重要性。 特首選舉2017專頁(按這裏) 作者盧文端為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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