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覆核特首選戰拒網媒入場 下午緊急開庭

2017-03-24 16:31

香港記者協會就政府禁止網媒採訪,入稟高院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政府新聞處處長及民政事務局局長在今年3月21日決定拒絕網媒於本周日進入舉辦的特首選舉場地,以及拒絕接受記協完整的會員制度以識別合資格的記者。記協指有關決定妨礙新聞自由及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要求法院頒下臨時命令容許記協會員進入會場。 申請人香港記者協會,答辯人政府新聞處處長及民政事務總署的決定。 法院今天下午2時半緊急開庭,處理申請許可進行司法覆核 ,由林雲浩法官處理,記協主席岑倚蘭女士現在高院庭外發表講話。岑倚蘭表示由2012年至2017年記協便與政府交手,記協也是逼不得已才進行法律手段,已經用了「洪荒之力」。她指出,去年申訴專員公署已就投訴作出裁決,在未有正式政策時應該以彈性手法處理網媒採訪問題,特首選舉是五年一次的香港大事,也是國際關注的事件。記協表示,曾經要求與局長劉江華會面,但他完全漠視要求及漠視申訴專員公署的要求。 記協一方律師代表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及大律師蔡悅兒。開庭後,記協一方指,受影響的26名記協會員,來自10個網媒,部分是很有經驗及知名的記者。 原告指,特首選舉5年一次,是有關乎重大公眾利益的本港大事。原告認為記協的會員制度合理,一直被其他公共機構如警方認可,故其網媒會員不應被阻。 原告指出,新聞有時限性和急切性,「once it's gone it's gone」。記協有完善制度,只有「full member」可進入相關活動,不會有人冒充是網媒的危險。 林官指法庭有權處理不合法的決定,但不是指示政府採用某個選擇而不採用其他選擇。陳回應,不是要求法庭直接指示,現在挑戰的是政府拒絕網媒進入會場的決定。 陳補充,而且在平衝之下,一旦相關網媒若被排除採訪,就無法再參與該採訪事件。陳指問題不是今次有多少網媒被拒進入會場,而是相關的政策有問題。 記協早在2012年已曾就政府一拒絕網媒採訪事宜表示關注並作出行動,而申訴專員公署亦表明投訴成立,建議政府修正,惟政府的態度是不願討論,並繼續現行政策。 記協不是「臨急抱佛腳」或於最後一刻才入稟,更是合適地按法律程序入稟,沒有遲誤。去年去信政府指一直多次約見局長都失敗,表明希望去年採訪選委會選舉及今年特首選舉,惟政府回信指正研究政策但未能在選舉前完成,故仍按舊政策,態度是「不檢討、不討論」。記協得到的回應卻是blank reply。 陳認為沒有場地不足媒體採訪的問題,難以識別媒體身分也是政府錯誤的理解,而記協有完整的會員登記制度。 陳指專業的傳媒不會只依賴政府發佈的訊息,若不能親身在會場內特定的採訪區工作,網媒將會蒙受重大的不利。 而政府一方,民政事務局代表律師為杜淦堃資深大律師指,局方一直研究有關政策,是在進行的過程中。杜官指據記協說法,早在2014年時任局長曾德成表示,承諾政府新聞處將會繼續與各新聞組織及持份者聯絡,聽取他們對改善現行採訪安排的意見。林官指也無證據顯示政府的研究進度。 杜大狀指申請人不能代表行內意見,只代表一部分持分者,為何由申請人劃線、決定向那間網媒給予「入場券」?直至昨天才收到申請人指的10間網媒名單,但誰可有權決定網媒的知名度、工作範疇?在選舉前少於48小時才提出急切申請,對舉辦活動方是不公平的。 答辯一方指,在本週日我們定必會從不同渠道得到大量有關特首選舉的資訊,有關網媒不會被排除在當日的選舉外。而若在最後一刻才開放採訪區予有關網媒記者,則會對其他傳媒不公平,又會引來更多網媒的不滿。 法庭記者:方嘉欣、黃顯晴 建立時間:14:03 更新時間: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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