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來論│盧文端│中央為何不能信任支持曾俊華參選特首?(五之三)

2017-03-24 18:16

(續) 2、曾俊華已經由中央任命的主要官員,變成一位與中央「對着幹」的政治人物,中央不可能予以信任。 曾俊華作為中央任命的特區主要官員,需要得到中央政府批准辭職後才能參選特首。當曾俊華向中央表達參選意向時,中央不僅非常明確表達了不支持的態度,而且通過多種途徑向他曉以大義,指明利害。去年十二月三日,本人在一篇署名文章中強調,「特首人選必須得到中央的認可和接受,這不僅是政治現實,也是國家和香港的利益所在。有意參選特首的愛國愛港人士,需高度重視中央對特首人選的全面要求,顧全大局,量力而行」。這篇文章傳達了中央的權威信息,明確向曾俊華發出警號:不要硬闖「紅燈」,以免釀成不良後果。文章在香港社會引起廣泛關注和討論,曾俊華本人也深知其意。曾俊華於去年十二月十二日提出辭職,中央遲遲不批准,實際上也是表明不支持曾俊華參選特首的態度。 中央清楚知道,香港市民並不願意選出一位中央不信任支持的特首人選,否則,就有可能出現中央不任命的「憲制危機」。這對香港有害無益。既然中央明確列出特首人選的四個條件,並且一直認為曾俊華並不符合「中央信任」的要求,當然有必要明確告知曾俊華。這是負責任的做法。如果中央事前不講清楚,到了香港社會都認為「中央信任」曾俊華而選舉他為特首,就會造成難以解決的困局。這樣的局面,不僅中央不想見到,相信香港市民也不願意看到。 然而,令中央感到意外的是,曾俊華不理會中央的再三勸阻,固執己見,於一月十九日即中央免去其財政司司長職務後的第三天宣佈參選。在中央不支持的情況下,曾俊華雖然可以選擇參選,但他一旦作出這樣的選擇,就是選擇與中央「對着幹」。自此,問題的性質發生改變,曾俊華已經由曾經得到中央任命的主要官員,變成一位無視中央態度、挑戰中央權威、與中央「對着幹」的政治人物。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需要得到中央任命,向中央負責,執行中央就基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假若與中央「對着幹」的人當選為行政長官,如何向中央負責?如何執行中央的指令?又如何能夠得到中央的任命?這些問題,不需要多高的政治水平都能夠作出正確判斷。 與中央「對着幹」的性質極為嚴重,中央對曾俊華的看法不能不發生重要改變。如果說,中央過去對曾俊華有出任特區主要官員的信任的話,那麼至此為止,連這種低一層次的信任也失去存在基礎,更遑論可以信任他出任行政長官的重要職位。 特首選舉2017專頁(按這裏) 作者盧文端為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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