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與律政司大狀撞期 保釋申請延至4月24日處理

2017-03-19 06:26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囚20個月,曾蔭權早前透過律師已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及申請保釋,有關保釋申請已定於四月六日、由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主審。據悉,曾蔭權的保釋申請將延後至四月底才處理,偕因原定的四月六日和代表律政司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撞期」,故司法機構同意作出遷就,於4月24日處理曾蔭權保釋申請。 72歲的曾蔭權目前在赤柱監獄服刑,由於陪審員未能就他面對的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達成裁決,故主審法官陳慶偉已定於9月26日重審。 建立時間: 3月18日 15:26 更新時間: 3月19日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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