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覆核案】羅冠聰代表律師指 擁護基本法有很多方法

2017-03-03 13:28

4名民主派議員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姚松炎遭司法覆核案今續審,代表羅冠聰的戴啟思資深大律師續陳詞,他指羅的宣誓不存在他是否效忠香港的問題。他指擁護《基本法》有很多方法,但不擁護就只有一個方法,就是蓄意破壞之。 他又指,宣誓時的音調不一定會影響誓詞意思,譚俊傑大律師於庭上示範黃毓民2012年宣誓時,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共、和」三個字都讀得比其他字細聲,可能令人感到他是說「中華民國」,這才有機會改變誓詞的意思。反觀羅只是將「國」字音調稍為升高,沒改變誓詞的意思,但黃沒被挑戰,羅卻被指拒絕宣誓。 譚又指出,國家與政權是有分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不等於共產黨。他指羅「不會效忠殘殺人民的政權」的言論,是小心選擇過用字,該「政權」不一定指共產黨,亦不等於指不效忠中國和香港,正如效忠香港不等於效忠梁振英。 但戴啟思資深大狀指,今次宣誓的對象應是效忠香港。他亦以「我以為李柱銘會寫一本有關受約束的誓詞的書」為例,指一句句子的音調不影響意思。李笑言會保留他的權利,庭上眾人大笑。 代表姚松炎的余若薇資深大狀,指律政司一方指控姚在誓詞完結後「加料」,但誓詞完結已代表宣誓結束,加上有其他議員亦有在宣誓後說其他字句,但只有姚被指有問題。而根據秘書處的提醒,姚以為只要讀出全部誓詞便代表是有效宣誓,只當他一被告知有問題便從新宣誓,沒證據顯示他故意藐視法例。又反問他有何動機要故意藐視法例而令投票給他的人失望。 法庭記者:黃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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