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14項非禮案底的男子涉於上月19日,在旺角通菜街附近用手摸一名身穿連身裙的女子的臀部,女事主被摸後立即大叫,身旁的休班警男友見狀即追捕該名男子,經過一輪追逐後終截停對方並報警。男子於警誡下承認因看到女事主「好靚」而犯案來滿足自己的性慾。男子今於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猥褻侵犯罪,裁判官稱案情嚴重,被告「當街當巷咁去侵犯女性」,加上案底屢屢,故重判被告監禁6個月。
報稱為設計師的被告張珀慈(37歲)於庭上承認控罪,控方指被告曾有16項類同案底,包括14項非禮罪及兩項在公眾地方猥褻暴露身體罪。辯方呈上3封求情信,分別由被告老闆、基督教團契朋友及被告撰寫的求情信,內容指被告工作勤力及對宗教熱衷,希望法庭能輕判。裁判官不接受辯方指被告是一時衝動而犯案,因被告已有多次同類案底,故重判被告入獄半年,裁判官亦寄語被告能立志更生,不要再犯事。
法庭記者:梁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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