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商早年於東涌稔園村買地,涉違規將舊村屋重建為骨灰龕場「東涌念園」,前年被地政總署指違反地契中的厭惡性行業條款,遭釘契並收地。發展商即入稟反對,高院今頒下判詞,裁定發展商勝訴,代表地政總署的律政司敗訴。
原告建世投資有限公司指,骨灰龕場並沒有造成視覺、聽覺、或嗅覺的實體冒犯,非厭惡性行業。律政司則指應採用較廣泛的「冒犯」的定義並非有實質觸覺上冒犯才算厭惡性行業。法官指,是否厭惡性行業要配合整體情況而言,包括業務本質、營業地點等,地政總署未能證明原告業務造成冒犯,故判地政總署敗訴。
法庭記者:黃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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