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於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抬起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至龍匯道變電站暗角,將他拋下並毆打他近三十秒;及後曾被帶返中區警署後,又遭其中一警掌摑面部。七警經審訊後於2月14日裁定罪成,2月17日被判監兩年。律政司表示,於2月28日收到第三被告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的上訴通知書。
第三被告為觀塘區反黑組主管高級督察白榮斌(43歲),他是七警中最後一名提出上訴。而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48歲)、觀塘區反黑組警員劉興沛(38歲)、觀塘區反黑組警員黃偉豪(36歲)早於2月20日提出上訴。
至於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陳少丹(31歲)、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32歲)亦於27日提出上訴通知書。
法庭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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