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消防處男救護員林國強及譚振興,被指在2011至2012年間,串謀兩名註冊中醫師,拿取假「醫生紙」,詐騙消防處及保栢保險公司逾72000元,兩人早前被判30項串謀詐騙罪罪成,但及後二人在高等法院上訴得直,今日發還至九龍城法院重審,兩人否認控罪,案件將在明天繼續審理。
控方指,首被告林國強妻子的公司有為其家屬購買醫療保險,而根據消防處指引已獲賠償的治療款項,消防處並不會補償,惟首被告涉嫌多次重複向消防處及保栢保險申請賠償,違反指引。另外,兩名被告亦多次在醫生紙上覆診日期離港,被疑虛假陳述看病日期,以騙取診金。
記者 林穎嫺
建立時間 13:43
更新時間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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