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消防員陳賢進(左)涉嫌撞向一名漁護署農林助理員,涉案另一被告黃子廷(右)否認一項傳票罪。梁銘姿攝
涉案另一被告黃子廷(44歲)亦否認一項傳票罪。梁銘姿攝
漁護署護理組郊野公園二級督察吳心宇指,該徑非指定單車徑。梁銘姿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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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休班消防員涉嫌於去年6月5日,在屯門掃管笏路白石坑附近騎單車時,撞向一名漁護署農林助理員,又抗拒另外兩名漁農署職員的阻攔並逃走,消防員另被控兩項涉及踏單車的傳票罪,案件今於屯門法院審理。
被告陳賢進(44歲)今於庭上承認一項其中項傳票罪,但否認其餘控罪,而涉案另一被告黃子廷(44歲)亦否認一項傳票罪,兩宗案件一同開審。
漁護署護理組郊野公園二級督察吳心宇指,案發當日下午在大欖公園內的非指定單車徑進行執法行動,而涉案的白石坑路徑是屬於其中一條非指定單車徑。吳指當日下午2時50分,看見有人在駕駛兩部單車在涉案路徑的斜坡落下,吳見狀即舉手示意,表明自己身份後企圖截停兩輛單車,兩名單車手見狀下把單車停下,但未幾即把單車再次以高速駛走。
吳指其中一名單車手,即被告陳賢進向助理員吳志林撞去,更稱該名助理員被撞至「飛起」,陳更趁吳上前查看該助理員時撞向吳,吳即抓住陳的背包及報警。吳向陳表示其違反了郊野公園條例,故拘捕陳,惟陳則回應吳「你無權拘捕我」。
辯方律師向吳指出,當吳看見兩名單車手從斜坡落下時,吳叫兩名單車手停車的聲量不足以令兩名單車手聽見,吳表示不同意,並稱當時環境足以令兩人聽見其指令。案件於明天續審。
法庭記者:梁銘姿
建立時間:13:40
更新時間: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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