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落實推行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條例去年已獲通過,下周一將提交附屬法例至立法會審議。計畫將向受管制電器的供應商包括製造商及進口商,徵收循環再造徵費,涵蓋「四電一腦」,包括電視機及電冰箱收費為每件165元;洗衣機及冷氣機每件125元;電腦的部分,顯示器每件45元,電腦、列印機及掃描器每件15元。
此外,新規例下,出售規管電器的供應商,須為購買新電器的消費者提供除舊服務,免費將同類舊電器運走,送往持牌回收廠除毒和拆解。
消費者不用直接繳付再造費,但電器供應商或會透過加價攤分費用。環保署副署長吳文傑表示,條例無硬性規定再造費由誰繳付,外國亦有例子是消費者須負擔,「不出奇」,相信供應商因應市場調整價格。他指出,最快今年第三季分階段推行除舊服務及收取徵費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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