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四电一脑」强制再造徵费 电视机165元下周交立法会 

2017-01-16 17:12

政府拟落实推行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条例去年已获通过,下周一将提交附属法例至立法会审议。计画将向受管制电器的供应商包括制造商及进口商,徵收循环再造徵费,涵盖「四电一脑」,包括电视机及电冰箱收费为每件165元;洗衣机及冷气机每件125元;电脑的部分,显示器每件45元,电脑、列印机及扫描器每件15元。 此外,新规例下,出售规管电器的供应商,须为购买新电器的消费者提供除旧服务,免费将同类旧电器运走,送往持牌回收厂除毒和拆解。 消费者不用直接缴付再造费,但电器供应商或会透过加价摊分费用。环保署副署长吴文杰表示,条例无硬性规定再造费由谁缴付,外国亦有例子是消费者须负担,「不出奇」,相信供应商因应市场调整价格。他指出,最快今年第三季分阶段推行除旧服务及收取徵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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