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士何智仁上年9月離開東區法院時指,遇到香港眾志支持者阻礙,遂襲擊其中一名香港眾志支持者李果豐。何今於東區法院就「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應訊,控方申請對被告撤控,裁判官溫紹明批准被告自簽1000元守行為12個月,又要繳交500元堂費。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羅冠聰及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去年9月21日到東區法院就公民廣場案接受判刑覆核。三人與香港眾志支持者陪同,於法院外接受傳媒訪問。被告離開法院時指受香港眾志支持者阻礙,以膊頭撞向其中一名香港眾志支持者李果豐,令李倒地,李左手掌及前臂受傷。被告在警誡下不認罪,指只是普通身體接觸。
法庭記者:余萃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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