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人士周諾恆違反港鐵附例案 押至3月17日裁決

2017-01-06 16:29

社運人士周諾恆與約15名人士,去年3月於港鐵大圍站進行反高鐵示威。港鐵職員3次向周發出警告,要求他停止使用揚聲器,惟周沒有理會,因而遭港鐵票控違反港鐵附例。案件上月被裁定表證成立,控辯雙方今作結案陳詞。裁判官將案件押至3月17日裁決。 控方代表張錦榮大律師表示示威人士雖有表達自由,但法律並非對此毫無限制,而港鐵附例中並無形容港鐵為公眾地方,只有在需要執行公安條例時才可形容港鐵為公眾地方。辯方則稱港鐵有其公共性,而且示威雖有造成阻礙,但無令公眾不能前進,市民可順暢地出入港鐵站,示威亦無造成混亂。 法庭記者:余萃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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