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商人就企圖非禮罪上訴 法官押後判決

2017-01-06 13:22

中年男商人石國藝(43歲)在15年2月至3月涉嫌在旺角住所中的廚房,趁其家傭在廚房工作露械,早前被被裁定三項非禮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名不成立,但一項企圖非禮罪成而被判囚五周。被告石國藝不服定罪,今在高院提出上訴,其律師指事主行為「幼稚、令人不安,但這只是他的行為本質」,「即使行為嘔心,仍須考慮是否足以構成刑事」。法官押後頒發判決。 上訴人代表律師、余承章資深大律師陳詞指,被告向廚房的雪櫃方向露械,事主沒有親眼見到,只憑手機拍攝到被告露械,而且被告沒有意圖吸引或走向事主,也不構成敵意的定罪元素。另外被告表現是不想被發現,而非企圖非禮事主。 而律政司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婉姬指,定罪基於受害人感受到人身威脅,涉事廚房狹窄,被告隨時可以對她作出威脅行為,被告進入廚房時也沒有用長上衣遮蓋性器官。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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