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歲晚裝修大掃除 入境處拘26名黑工3僱主
2025-01-07 15:27
臨近農曆年,不少市民會趁機進行裝修或大掃除,成為非法勞工搵快錢的機會。入境處一連數日於全港各區進行反非法勞工行動,包括住宅單位及商戶,拘捕26名裝修黑工及3名屋主,黑工以每日100至600元現金出糧,案件仍在調查,不排除稍後有更多人被捕。
入境處特遣隊副指揮官蕭家輝講述案情時表示,年近歲晚,市民會聘請裝修工人裝修,或請清潔工進行清潔,預計會有非法勞工借農曆新年前搵快錢,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入境處特遣隊人員由上周開始至今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行動中突擊搜查88個目標住宅單位及商戶等處所,包括屯門顯發邨(顯發樓),截獲26名非法勞工,包括25名內地男子及一名印尼籍男子。
被捕的非法勞工主要以旅客身份入境,當中印尼男持有入境處擔保書(俗稱行街紙),被捕人全是男性,年齡介乎20歲至57歲,行動中檢獲電鑽、雷射水平尺及捲尺等,被捕時有關人士正在單位進行裝修工作。初步調查所得,其日薪約為港幣100元至600元不等,以現金出糧。而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而被捕的僱主,包括2男1女,均為香港永久居民,年齡介乎44至56歲。暫時未有顯示涉及有組織或集團式經營。
入境處藉此向市民及僱主作出呼籲,年近歲晚,相信有不少市民或僱主均想在農曆新年前,為家居或公司進行裝修或大掃除,服務所衍生的費用固然重要,但服務提供者或僱員,是否可合法受僱,均同樣重要。
根據香港法例,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蕭家輝重申,非法勞工固然要面臨刑事責任,但聘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同樣面對刑罰。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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