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青年砍父認罪候懲 求情指已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望可判囚進修成為地產經紀
2025-01-06 16:47
29歲無業青年疑遭父親散播謠言,中傷自己偷鄰居內衣褲,前年年初在家中持菜刀怒斬父親,造成頭部等10處刀傷,留院多日後出院。無業青年早前承認蓄意傷人罪,今午於高等法院自行求情指已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望還押白沙灣懲教所,以助戒煙及修讀夜校,希望能夠修畢中六,追求夢想成為地產經紀或導遊。暫委法官郭棟明回應指需先視乎醫療報告結果再作決定,押後至下周五判刑。
持菜刀怒斬父親頭部
被告關頌圻與家人同住於元朗馬田村某村屋,與71歲父親關係疏離。前年1月25日早上9時許,父親在天台做家務時,被告走上天台瞪眼看著父親,其後一言不發便下樓。父親10分鐘後下樓時,看見被告站在大門旁,束手在背後。父親如常推門時發現門被鎖上,被告突然取出菜刀不斷斬向父親頭部,父親呼叫求助,被告叔叔到門外成功勸阻被告,父親隨即開門逃脫。被告到屋外用水管清洗菜刀後,應叔叔要求放下菜刀。事件報警處理。
父親頭面多處中刀並顱內出血
父親案發後趕到屯門醫院求醫,檢查顯示頭部臉部左手合共有10處刀傷,大量出血,頭骨、顴骨、眼窩內壁、左手手指多處骨折,顱內出血,留醫至翌月8日出院。警方到場調查時及警誡後,被告承認犯案,自願解釋父親此前曾陷害自己偷鄰居內衣褲,2人關係惡劣,但自己明白此舉錯誤。被告又在錄影會面中交代,父親散播謠言,中傷及折磨被告,犯案出於一時衝動,感到後悔。
求情望判囚有助戒煙並修畢中六課程
辯方向法庭呈交被告2封信件,1封是致予父親的道歉信,另一封悔過書則致予法官,交代自己現已篤信佛教。郭官押後案件之際,被告在被告欄內逕自起立發言,要求由還押小欖精神病院改往白沙灣懲教所,解釋指後者為無煙院所,有助戒煙,而且月入可達1000元,較小欖多400元,又可修讀夜校,希望能夠修畢中六。被告主動交代其夢想職業有三:警察、地產經紀及導遊,因定罪無法成為警察,遂希望考取地產經紀牌照。被告續指自己從前曾吸食冰毒及可卡因致產生幻覺,求醫後情況大幅改善,有見思覺失調囚友病況好轉後可改為囚禁於監獄,故提出上述請求。郭官回應指需先視乎醫療報告結果再作決定。
案件編號:HCCC290/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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