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好聲音》百強選手林俊一涉非禮遭還押 學生終止小額追討學費案
2025-01-06 12:53
曾入圍《中年好聲音》100強的37歲歌唱導師林俊一,因涉於授課期間觸摸16歲男生下體,被控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正還押候訊。另有學生去年7月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林俊一現無法完成剩餘的26堂歌唱課,要求退款逾兩萬元。案件今於小額錢債審裁處證案(Proof Case),申索人因未能確認是否能透過申索書上的地址將通知及有關文件交給被告,因此決定終止申索。
追討未能提供服務的學費
申索人為Tang Ka Ho;被告為林俊一。申索書指被告是申索人的歌唱老師,收取了30堂學費,惟申索人只上了4堂,約於去年7月收到警署電話,稱正在調查被告涉及的非禮案。由於現時被告正被還押,不能提供服務,亦不能在合理時間提供餘下的服務,而每堂價值788港元,申索人遂向被告追款20,488港元。
須先將文件交予被告始可證案
暫委審裁官麥銘賢提醒申索人,由於被告正還押,申索人須先確認可透過申索書上的地址將通知及有關文件交給被告,然後才可證案。麥官指,若法庭不能信納被告收到有關申索的通知,申索人可能須向被告賠償訟費。
未能確認將申索書等文件交予被告於是終止申索
申索人考慮後,認為不能確認是否能透過有關地址通知被告,因此申請終止申索,獲麥官批准。麥官決定不作任何訟費命令。
案件編號:SCTC 31792/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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